常见问题
申请表可在香港投资推广署相关网页下载或到香港投资推广署索取,如欲了解有关详情请登录以下网址:www.newcies.gov.hk/zh-hk/resources/apply-now.html。
即使您的投资组合市值已经高于所需金额,也不可以取回资金;但可以保留获许投资资产所得的现金股息收入和利息收入,这不受本计划规限。
即使您的投资组合价值跌到低于3,000万港元的最低要求,也不需要再投入资金。
您可自由改变获许投资资产中的投资组合(例如:由股票转换到债券,反之亦然),但最初投资项目的全部买卖所得收益必须在14天内重新投资。您应该保留每次改动投资组合的相关记录,以留作日后延长居留申请之用。
在整个申请本计划期间,必须持续投资并一直持有。在连续居港7年以后,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拥有香港居留权后,可以随意处置在本计划中的获许投资资产。
根据“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定,只能在三家不同类别金融中介机构开立一个“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账户并进行投资。法例上不允许同时使用一家以上相同类别的金融中介机构。如果想使用渣打的服务,可以将您现有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账户的整个指定财务组合转移到我们的账户,并将有关变更通知香港投资推广署。
-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上述優惠和修訂任何有關條款和細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優先私人理財提供的服務和優惠必須受到有關條款和細則約束。如欲了解有關詳情,請隨時聯系本行職員。
- 本網頁內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資料只供客戶參考之用。有關詳情,請參閱入境事務處及香港投資推廣署提供的最新詳盡資料,有關資料可能會隨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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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單位信托/互惠基金/債券/股票屬於投資產品。需要您自行作出投資決定。除非中介人在銷售該產品時已經向您作出解釋,並在考慮您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和目標後認為該產品是適合您的,否則您不應該投資該投資產品。
投資風險聲明(適用於所有投資產品):
- 投資涉及風險。投資產品不應被視為一般存款或定期存款,也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投資產品並非“保本”存款;投資產品的價格有時可能會波動很大。投資產品的價格可能會上升,也可能會下跌,甚至會變得毫無價值,而投資者未必可以取回其所投資的本金。過往表現並非將來表現的指引。
- 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之前,應該仔細閱讀有關銷售文件所載的條款和條件,特別是投資政策和風險因素,以及最新的財務業績資料,並尋求獨立的財務意見。投資者應確保其完全明白投資產品所附帶的風險,也應該考慮自身的投資目標和風險承受能力。
本網頁所載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被視為對任何人士作出進行上述任何交易或任何類似交易的招攬、邀請或建議;也不構成對未來價格變動的任何預測。投資者不應只根據本網頁來作出投資決定。
